《神峰通考》· 岁德扶杀格
运转堂精要
《神峰通考》(明·张楠):岁德扶杀格
原文
楠曰:岁德抚杀格者,如四柱日主旺健,见年岁上杀星出,可多假此钉,以作威权。四柱八字,以年上官杀为年之令,其杀比日时不同。若年上天干地支俱有杀,再加日有杀,金作杀重身轻,宜行制杀运。如年上杀轻,亦宜杀旺之旺地。轻重不同,斟不入也。补曰:是也。如年为君位,日为臣位,臣得君权。又如年为祖,日为己身,杀有制,则上祖曾为要职也。
《纂要》歌曰:年上偏官为岁杀,食神印绶福兴隆。不会官星财旺地,雁塔题名有路通。
古歌曰:岁德壬来见戊年,财旺身强禄自然。更得运来财旺地,文章聪慧更忠贤。
问抚杀格,《格解》所收诗歌,喜柱运财旺生杀。《纂要》所载喜食神印绶制杀。经杀格同,而辞意不同何也?盖身强杀无根,喜财旺生杀,不宜言制,故曰无犯鬼轻,制却为非。身弱杀有根,喜食印制化,不宜财生,故曰杀旺有制却为贵本。二者各有攸宜,论者当轻重较量。说诗者,贵以意逆志。
版本与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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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状态与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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