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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神峰通考》· 论太岁

运转堂精要

《神峰通考》(明·张楠):论太岁

原文

太岁,乃天中天子,甚不可犯之,若犯之则凶,云日犯岁君,灾殃必重,五行有救,其年反必为财,如甲日见戊土太岁是也。克重者死,甲乙生寅卯亥未日时,犯克岁君,决死无疑。有救则吉。大抵太岁不可伤之,犯岁者其年必主凶丧,是下犯上之意。如以勾绞、死亡、咸池、宅墓、病符、死符、白虎、羊刃诸杀推之,干不克岁,尤防运克岁,亦如此不利,倘有贵人禄马化之则吉也。

版本与说明

古籍原文,据网络电子版整理,一字未改;个别文字可能有讹误,请以善本为准。古人论述仅作文化与文献研究参考,不构成医疗、法律、投资或人生重大决策的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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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状态与依据

古籍原文;公版著作,据电子版整理。《神峰通考》(明·张楠)原文,未作改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