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增删卜易》· 同舟共行章第九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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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增删卜易》(清·野鹤老人):同舟共行章第九十三
原文
同行共处应为尊,南路同舟一样论。应伤世位遭他害,墓绝空破见吾恩,只宜生合相扶助,永赖维持如至亲。三合同途皆遂意,六冲半路便灰心。起居为害摇兄鬼,水睦清平动子孙。占他人以应为用,占亲戚必看用神,不宜兄鬼动而克世,最宜相合相生。
版本与说明
古籍原文,据网络电子版整理,一字未改;个别文字可能有讹误,请以善本为准。古人论述仅作文化与文献研究参考,不构成医疗、法律、投资或人生重大决策的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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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状态与依据
古籍原文;公版著作,据电子版整理。《增删卜易》(清·野鹤老人)原文,未作改动。